

大家好!我是来自初等教育与科技学院小学教育专业的杜宣妮。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我心中的‘怪人’”。这个题目,来自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时的感触。书里有个场景我一直记得。小女孩斯库特,牵起人们口中所谓的“怪人”拉德利的手,送他回家。镇上的人都说拉德利吃生肉、半夜偷看窗户,是个怪物。可到底什么样的人算怪物呢?
标准又是什么呢?
这是书里讲的偏见:别人对拉德利的偏见。
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懂了,暗自发誓绝不要带着偏见看人。可后来才发现,我并没有真的读懂。
去年我参加技能大赛,备赛那阵子,我把能用的时间都扔进了实训室。等比赛结束,一切安静下来,我心里反倒空落落的。说实话,我很在意那个结果。我觉得付出了那么多,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可结果并没有如愿。
说来也奇怪,那段时间明明挺苦的,我却有点怀念。几个人凑在一起,为了同一件事使劲,那样的日子,我以前很少有。可越是怀念,我越是不想承认那个阶段的自己——我觉得她挺笨的,绕了不少弯子,做了很多无用功。如果她再聪明一点、再细心一点,是不是结果就不一样了?
回头看,我一边怀念那段日子,一边又嫌弃日子里的那个自己。
这不也是一种偏见吗?
只不过,这个偏见是我自己给自己的。书里写的是人们对拉德利的偏见,而在我身上,是我对那个“失败的自己”的偏见。
我以为我读懂了斯库特。其实在那一刻,我自己就成了那个被嫌弃的“怪人”。偏见是一面镜子,我们总拿它照别人,却很少照自己。
我渐渐明白,学会面对自己,需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是接纳。接纳需要时间。我没办法一夜之间喜欢上那个笨拙的自己,但我可以允许自己慢慢来。
第二,是调整。困在一个角度看自己,看到的全是问题。后来我试着换个视角——我不再把那段经历看作“失败”,而是看作一段几个人凑在一起,彼此见证的日子。
第三,是行动。说得再多,不如去做。行动教会我的,是不再把目光盯在成与败上,而是关注自身的成长。
校训里有一句“仁爱笃行”。以前我觉得,仁爱是对别人的。后来才明白,仁爱应该先从自己开始——先接纳那个不完美的自己。只有学会牵起自己的手,以后站上讲台,才知道怎么去牵孩子们的手。而正是那个绕了远路、笨拙坚持的自己,让我成为了今天更坚韧、更能读懂他人的准教师。
回看这段心路,我挺感谢《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它没教我怎么上课、怎么带班,但它让我在成为一名老师之前,先学会了面对自己、接纳自己。
在世界读书日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想用自己曾写过的一首小诗《踏雪寻己》中的几句,与大家共勉——
愿我们都能带着
“修身育志行天地”的不惧,
“独辟蹊径塑未来”的笃定,
亦若飞鸿踏雪泥”的从容,
在阅读中认识自己,在书籍里找到前行的力量。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创作的半自传体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60年。该小说的部分情节是基于作者父亲年轻时的一次真实经历,一开始围绕怪人阿瑟·拉德利开展叙事,芬奇兄妹与小伙伴迪尔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与怪人阿瑟·拉德利之间发生了一系列带着疑问又温馨的故事。之后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强奸白人马耶拉·尤厄尔,以汤姆被宣告有罪,最后无辜惨死。白人之间因处理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矛盾而产生不满和冲突,即鲍伯·尤厄尔不满阿蒂克斯·芬奇在法庭上对自己的反驳,但又无力对其进行直接报复,因而将矛头指向阿蒂克斯家两个年幼脆弱的孩子,在危急时刻怪人阿瑟·拉德利挺身而出,保护了孩子们免遭严重伤害。最后,以恶人鲍伯·尤厄尔被杀结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塑造了人类家庭教育的典范,并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实例与示范。和很多要去保持儿童纯净心灵的虚构故事不同,它着力教导孩子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除此之外,书中的阿迪克斯这位平民英雄父亲为迷茫的父母提供了一本教育说明书:如何去鉴别孩子的问题,那些是年龄造成的,应该给他们时间去成长,哪些问题又是成长中的关键,是原则问题,必须及时干预;父母应该是什么样一个形象,在复杂的社会中,哪些方面应该去适应去顺应,哪些方面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哪怕要为此付出代价。
(本文系初等教育与科技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杜宣妮同学在2026年4月23日“四雅六艺·立美育人”经典悦读分享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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